“有一种帮助,让公平正义的阳光照进每一个角落;有一种力量,让困难群众挺起维权的脊梁;实施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法律援助手牵手,和谐社会心连心”这是怀宁县一则法律援助公益广告的台词,更是怀宁县司法局大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努力实施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实现法治惠民的真实写照。
“实施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维护困难群体合法权益”、“法律援助维护百姓权益,慈爱之心撑起弱者蓝天”……,一条条显眼朴实的法律宣传标语激起了怀宁人民对法治社会的无限遐想。2018年初,怀宁县司法局以全省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为契机,整合我县司法行政资源,并依托我县法律援助中心成立了怀宁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该中心作为集多项司法行政职能为一体的“窗口化”服务平台,按照“3+X”模式,坚持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基本功能定位,引入法治宣传、综合服务,突出综合性、专业性法律服务功能,发挥辖区法律服务综合指挥协调枢纽的作用。
“在我们家最无助的时候,是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帮我拿到了血汗钱。通过亲身经历,我深深感受到政府民生工程的利好。之前,我一直觉得民生工程只是街上拉的横幅说的好听而已,离我很遥远,直到真正得到它的帮助后,我才真正感受到民生工程是真真切切地在为老百姓办实事啊!”这是一位法律援助受援人郑某凤在得到法律维权后,激动地说到。家住怀宁县黄墩镇独秀社区的郑某凤,她和丈夫程某含都是本本分分的庄稼人,平时靠四处打零工维持一家三口生计。2014年,三桥镇南方村村民陈某平里盖房子,请他们夫妻二人过去做瓦工和木工。房子建好后,工资款总共有五万元。哪想到,当郑某某提出一次性结清工资款的时候,陈某平推脱说他家没有那么多的钱,自此一场劳务欠薪一拖就是两年。然而,在2016年,程某含被诊断出患有尿毒症,高额的医疗费用耗尽了夫妻两人为数不多的积蓄,家庭经济状况顿时陷入了窘境。在一次次讨要劳务报酬无功而返的途中,一条“聘不起律师莫发愁,法律援助伸援手”的横幅带领这一家通过法律援助提起诉讼的方式,很快拿到了余下的1.8万元的血汗钱。一起很平常的劳务纠纷,带给当事人的不仅仅是案结事了后的愉悦,更直观的是感受到了司法为民和法治的力量。
没有规矩无以成方圆。怀宁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自成立以来一直高标准,严要求,走科学化管理轨道,内强素质外塑形象,以真诚的态度、过硬的素质、严格的制度来促进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健康发展。为了保证服务质量,怀宁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立健全了了相关服务制度等,对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服务流程、服务范围、服务承诺都作了明确的规定,同时构建了县乡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让法律服务功能日益突显。2019年以来,怀宁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受理法律援助案件379件,接待法律咨询900余人次,开展法治宣传活动4起,发放各类法律宣传材料1万余份。
展望未来,怀宁县司法局局长程高明说,做好新形势下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使命光荣、任务艰巨,我们将坚持为困难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帮助,始终把群众安危冷暖放在心上,雪中送炭,纾难解困,并以良好的整体形象和社会声誉推动我县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健康发展,让法治的阳光播洒在更多人的身上,让公平正义的天空更加美丽。(陈顾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