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董某某,家住安庆市宜秀区,虽然家庭经济困难但好在女儿孝顺懂事,妻子勤俭持家,却没想到一场灾祸在向我慢慢逼近。2018年5月14日,我像往常一样骑着电动自行车外出办事,到天柱山路苏果超市附近时,一辆小轿车突然向我冲来。我一下便被撞出好远,顿时感觉天旋地转,醒来时已经是睡在安庆市第一人民医院的病床上了。我被诊断为:左锁骨骨折,左第3.4肋骨骨折伴胸腔积液,左侧气胸。住院治疗的十一天里,病痛一直折磨着我,但这没关系,为了我的家人我能坚持下去,更令我担心的是高昂的医药费该怎么办。对方一直不露面,打电话也不接。无奈之下我只好寻求法律的帮助,但是原本经济困难的我因为这次医药费四处举债,我实在再也支付不起高昂的律师费了。
一筹莫展之际,我突然想起之前社区宣传的城乡困难群众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据说困难群众只要符合条件就能够免费获得法律援助。出院后,我怀着忐忑的心情来到宜秀区法律援助中心,向工作人员说明了我的情况,工作人员热情接待了我,向我详细讲解了法律援助政策,并在我提出法律援助申请后当场就为我办理了法律援助手续,我真是感动地说不出话来了。承办律师接受指派后便立即联系了我,询问具体情况帮我整理证据材料,兢兢业业,不辞辛劳。终于,2019年3月20日法院下达了判决书,判决被告夏某某于判决生效后七日内给付我交通事故赔偿款10万余元。至此,我心里的大石头才总算是落了地。拿着判决书的我激动地热泪盈眶,真的非常感谢承办律师,感谢所有法律援助工作人员,没有你们我绝不会这么顺利拿到赔偿款,感谢你们救我于水火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