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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秀区

【群众话民生】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是一束光

发布时间:2019-07-30  |  访问次数:

  我叫叶某秀,54岁,是一名清洁工人。2018年4月17日早上,我受公司指派驾驶单位的环卫三轮电动车与同事前去安庆市某村打扫路面,途中三轮电动车发生侧翻,压住了我的左手,我同事立即将我送往医院救治,经医生诊断为:左肱骨外踝骨折。

  住院才20多天,就花去了医药费3万余元,然而我多年来一直从事清洁工工作,收入微薄,丈夫周某在安庆某小区做保安工作,孩子周某1尚就读大学,还有一位近90高龄的老母亲。整个家庭经济困难,清贫度日,这笔巨额医药费对我的家庭无疑是雪上加霜。我丈夫周某多次去公司协商赔偿,公司以是我本人上班途中驾车侧翻受伤的,公司不应承担责任,直接拒绝了承担医疗费用的要求。

  正当我一筹莫展之际,2018年10月,社区法律援助联系点联络员给我这个濒临困境的家庭带来了希望,他告知我在工作时受伤,应当是工伤,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权,而法律援助是民生工程,可以到宜秀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11月1日,我抱着试试看的态度走进宜秀区法律援助中心,中心曹主任热情接待了我,仔细询问了事情的来龙去脉,查看我带去的病历、诊断证明等书面材料后,当即决定给予法律援助。

  在仔细查看我提供的材料后,承办律师当即对我的案件进行了认真分析。承办律师告诉我,我有两个途径可以主张赔偿:工伤赔偿或者人身损害赔偿,而人身损害赔偿获得的赔偿额明显高于工伤赔偿额且更加快捷。一直到2019年4月,案件经过承办律师的不懈努力,在经过鉴定质证、司法鉴定、开庭审理多次法律程序后,承办法院采纳了承办律师的全部代理意见,判决公司赔偿我全部损失131704.89元,案件受理费、鉴定费由公司来承担。这个判决结果大大出乎了我的意料,13万余元对我的家庭可以说是一笔巨款,不仅能解决我家庭的困境,还将给我的家庭注入新生的希望,拿到判决书的时候,我一直不敢相信这是真的。2019年6月17日,承办律师电话通知我去法院领取执行款,当我拿到13万余元的银行支票,我还感觉像做梦一样。

  案件结束后,我和家人一起来到宜秀区法律援助中心,不知道怎么才能表示我全家的感激之情,感谢承办律师的辛苦奔波,感谢政府的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这项好政策,是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这束光,维护了我们这些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挽救了我即将走向困境的家庭,为我的困难家庭带来了新的光亮。

  (宜秀区白泽湖乡某村居民叶某秀口述  张珺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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