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法律援助经费管理,加强对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的监督,日前,桐城市司法局、桐城市财政局联合修订了《桐城市法律援助经费管理办法》。
此次新修订的管理办法,除了对法律援助经费的性质、经费来源、用途及财务管理等方面作出详细规定外,还适度上调了原补贴标准,并将社会律师等专业人员的办案补贴分为基础性补贴和奖励性补贴。规定法律援助人员在案件办结后一个月内,向市法律援助中心提交结案报告等卷宗材料,经中心审核通过后,领取基础性补贴。再根据案件类型、办案效果,发放一定的奖励性补贴。同时,还全面提高了律师在公、检、法法援工作站及市法援大厅接待来电来访咨询值班的补贴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