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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话民生】法律援助为我维权

发布时间:2019-09-30  |  访问次数:

  我叫徐某丙,今年46岁,家住岳西县白帽镇,2019年2月23日我受雇于安庆市A建筑公司从事木工工作,可公司并没有与我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为我购买保险。2019年5月4日,我在公司承建的工地施工时从脚手架上摔下受伤,与我一起的工友立即将我送去了附近的诊所。因为伤势较为严重,我当即被转院到三甲医院进行治疗,经医院诊断为肋骨骨折,出院时医嘱建议回家卧床休养。让我心寒的是,公司对我的受伤不闻不问,我家人曾就工伤认定和赔偿的事情多次找公司协商,要求他们配合我申报工伤,但公司领导依然不理不睬。

  直到一位与我关系较好的工友来我家探望我时说起,他们小区里宜秀区法律援助中心曾入户宣传过,有一项民生工程叫做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可以帮助困难群体无偿打官司。我听了惊喜不已,或许我的工伤赔偿有希望了。

  2019年6月,我抱着期待来到了宜秀区法律援助中心,想要咨询以我的情况是否能申请到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热情接待让我心头一暖,我把事情的来龙去脉认真说了一遍,中心的工作人员也耐心认真的听我讲完并问了我几个细节问题,我一一回答后,工作人员告诉我符合申请法律援助的标准。她热情地引导我进行法律援助申请后,我询问了有关律师费的问题,工作人员笑着跟我说不用担心,法律援助是一项民生工程,是不收取任何费用的。

  我放下心来,当天法律援助中心就为我指派了安徽振风律师事务所的章律师代理我的案件。章律师耐心与我沟通后,决定通过劳动仲裁途径解决此事,因为我没有任何证据能证明我在工地工作时受伤,章律师东奔西跑为我搜集证据,最终终于说服了我的两名工友为我出具了书面证明。收集、整理好证据材料后,章律师当即为我拟写了劳动仲裁申请书相关立案材料,向仲裁委递交立案材料申请了仲裁。立案没多久,就收到了开庭传票。庭审中,章律师条理清晰,讲道理摆证据,最大限度为我争取合法权益,公司却一直辩称我不是为他们做事的,应当由带我去务工的班组长负责赔偿。庭审后,在仲裁员主持调解下,章律师积极与公司沟通协调,向他们仔细解释我的损失应当由他们来赔偿,而不是班组长,并将法律条款一一翻出来给他们看,在章律师的晓之以情,动之以理下,最终公司终于表示愿意赔偿,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公司于2019年9月1日前一次性赔付我15000元,我对这个结果表示满意。

  讨要了这么长时间的赔偿款,终于通过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得到了解决,我非常激动,同时对帮我解决问题的律师和热情接待我的宜秀区法律援助中心十分感谢,他们让我知道可以通过法律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也让我未来的生活多了法治这抹不寻常的光彩。(受援人徐某丙口述,宜秀区法律援助中心张珺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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