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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江区

【群众话民生】追赔两年 法律援助终为我讨回赔偿

发布时间:2019-12-31  |  访问次数:

  我是苏**,今年52岁了,家住安庆市迎江区龙狮桥乡红旗社居委。家里有爱人和两个女儿,我一直在皖江发电厂这边打工,小女儿在外地上大学,一家人生活虽然不富裕,但勉强过得去。

  17年6月的一天,我在厂里上厕所时,因地面湿滑摔倒在地。起来后人有点迷迷糊糊,也没在意,过了半小时左右突然昏死过去,被工友们送去医院后被诊断为脾脏破裂,被迫做了脾脏切除手术。手术后,一年多的时间我都只能进行康复治疗,无法再回到原工地打工,家庭经济支柱的失去,以及后续医药费、护理费的不断投入等,让本就不富裕的家庭陷入阴霾。出了事故后,公司依据《人身意外险》向保险公司申请赔付,保险公司赔付部分损失后,公司以保险公司已赔偿为由,拒绝与我沟通其他赔付事项,我对此非常不解,无可奈何之下,我来到迎江区法律援助中心求助。当日,法援中心的工作人员为我查看了事件材料,建议我协商不成可直接通过诉讼程序解决问题。在得知我家庭经济情况困难之后,工作人员主动为我办理了法律援助,指派了安徽引江律师事务所查腾飞律师承办我的案子。律师很快会见了我,为我查看了相关材料,并且告诉我工伤赔偿和保险赔偿并不能相抵,人身损害的赔偿不同于财产损失赔偿,不能参考补偿原则进行赔付,保险公司的赔偿属于可重复赔偿的人身损害给付型赔偿,我的诉求是合理且很有可能实现的,我感觉生活又有了希望,因为我受伤后,去过很多公司找工作,但是体检都不能通过,不能成为正式工,如果能获得工伤赔偿,对我的生活无疑是莫大的补给,对我的心底也是莫大的慰藉。

  在法援承办律师的帮助下,我做了工伤认定并被鉴定为七级伤残,律师协助我将仲裁申请书递交至当地仲裁委员会,我提出公司应对我的工伤做出赔偿,而不是单纯指望我保险应有的赔付。但经仲裁委裁决,驳回了我的申请。

  一瞬间,我的心情降到了冰点,我开始怀疑是否我这两年的坚持都是错误。查律师对我进行了耐心的开解和鼓励,告诉我可以帮助我向基层法院起诉,维护权益。我同意了,经过反复核准证据和诉求,2019年4月,我们向迎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工伤赔偿,这一次经过法院审理,依法判决原公司给与医疗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等赔偿共计20余万元!而判决后,公司又提出了上诉,并提出了所谓的新证据,但在法援律师充分的答辩和质证下,驳回了公司的证据,最终也驳回了公司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

  这两年,我走过了工伤认定、仲裁、一审、二审及执行五个阶段,因为是在迎江区法援中心和法援律师的帮助下,每一步我都走得坚定,最终获得了应有的赔偿,这对我的经济损失和心理都是莫大的补偿,让我感受到了政府公共法律服务带来的温暖。“司法救民,情系百姓”,我将这一面锦旗送到了法援工作人员的手中,真诚表达对迎江区法律援助中心和承办律师的感激之情。感谢政府为群众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以实际行动维护了我们困难群众合法权益。(迎江区法律援助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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