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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援新闻

我市积极推进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刑事案件质量显成效

发布时间:2020-01-21  |  访问次数:

  为进一步推进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律师辩护工作,安庆市司法局与公检法部门密切配合,完善措施,规范机制,不断规范和加强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刑事案件质量工作,努力维护司法公正,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月20日,通过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和服务水平,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办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3286件,与去年同期增长17.9%。市、县两级公检法机关改判从轻处罚、发回重审、变更为可能判处较轻刑罚罪名、做出不起诉决定和撤回、驳回抗诉等案件共计945件,全市刑事类法律援助案件办案效果明显。

  一是找准立足点,扩大援助范围,畅通法律援助维权渠道。联合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等部门出台《关于加强刑事法律援助工作的实施意见》,对刑事案件侦查、审查起诉、审判各阶段法律援助工作作了全面规定,明确各法律援助机构职责,建立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分工管理、对口指派模式。结合工作实际,提交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调整法律援助对象经济困难标准和扩大法律援助事项范围》的文件,自2019年11月1日起,该市法律援助对象经济困难标准正式调整为本市低收入困难家庭经济状况标准,法律援助事项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条例》《安徽省法律援助条例》规定外,增加11项,法律援助民生工程覆盖面进一步扩大,更多的困难群众可享受更广范围的法律援助服务。组建安庆市刑事法律援助律师志愿团、安庆市刑事法律援助律师服务队,落实法院、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站值班律师工作制度和刑事法律援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在看守所、法院、检察院均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并派驻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值班律师“面对面”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加强乡镇(街道)、村(居)和部门、团体、行业等法律援助工作站、联系点建设,截至目前,全市共建有乡镇(街道)和部门、行业法律援助工作站302个,村(居)等法律援助联系点1525个。

  二是找准着力点,健全监管机制,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质量。严格执行司法部、省司法厅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标准,出台《安庆市刑事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标准》等文件,明确刑事法律援助服务标准。建立科学、合理、高效的刑事法律援助案件指派制度,对于涉黑涉恶、未成年人、贩毒等案件严格办案资质条件,确保案件指派给合适承办人员,从源头上把好质量关。加大对案前、案中和案后的管理,规范法律援助的受理、登记、审查、审批、指派、办理、结案、归档和补贴发放等九个环节的工作流程,每个环节纳入信息化和纸质档案两套管理系统,突出环节控制,实现每个法律援助案件在信息化系统与纸质的档案管理环节同步,内容完整,痕迹清晰。综合运用庭审旁听、受援人回访、优秀案例评选、征询法院相关业务庭、办案法官意见等方式,全程监督案件办理。同时,开展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绩效评价,确保法律援助机构依法履行职责、承办人员规范提供服务,从评查上把好质量关。

  三是找准支撑点,强化工作举措,夯实法律援助发展基础。各县(市)司法局联合财政局修订完善《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加大对刑事法律援助经费的投入,刑事案件补贴标准提高25%,对已经办结并送中心归档的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在一个月内及时打卡发放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补贴,切实提高律师办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的积极性。积极与市、县两级法院进行业务上的对接,了解掌握律师办理案件质量情况,不断健全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律师辩护工作机制,推进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律师辩护工作。大力推进法律援助实体平台建设,实现实体平台与网络平台互通,提高法律援助机构服务刑事法律援助的能力。加强队伍建设,定期举办刑事法律援助培训班,邀请专家教授和办理刑事案件经验丰富的律师进行专业培训,提高法律援助人员专业素养和服务能力。(FJ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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