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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援新闻

市司法局规范有序推进法律服务机构复工复业

发布时间:2020-02-25  |  访问次数:

  为全面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统筹做好全市法律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业工作,有效防范复工复业可能出现的风险,保障从业人员身体健康,安庆市司法局下发《关于做好法律服务机构复工复业的通知》,就做好全市法律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业工作提出要求。截止2月24日,全市各法律服务机构全部复工复业。

  一是强化复工复业组织实施。各地及相关科室要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将法律服务机构复工复业工作作为当前重要工作来抓,切实把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省市党委政府要求落到实处,为促进全市企业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和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及时高效的法律服务,彰显法律服务行业的社会责任感。市直律师事务所、司法鉴定所、公证、仲裁等法律服务机构要按要求向市局主管科室提出申请,经市局主管科室审核,并报市局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备案后方可复工复业。各县(市、区)法律服务机构要按要求向主管司法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经主管司法行政机关审核备案后方可复工复业。

  二是落实复工复业相关要求。严格按照《安庆市服务业企业复工复产分类实施指导意见》、《服务业企业复工复产防控工作指南》执行。各县(市、区)司法局及市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律师工作科要强化监督,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深入到各法律服务机构,依法、科学、有序做好法律服务机构复工复业工作。

  三是加强复工复业宣传引导。加强企业复工复业期间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普及,增强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防护意识,维护好法律服务机构安全稳定的和谐环境。建立法律服务问题反映协调解决机制,在做好防控工作的同时,确保法律服务机构复工复业稳定有序。(FJ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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