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司法部印发《关于表彰全国法律援助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司发通[2020]9号)文件,表彰了一批全国法律援助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我市1个集体4名个人获司法部表彰。
据悉,在本次表彰中,安庆市法律援助中心被授予“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称号,这是我市法律援助中心继2019年12月被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授予“中彩金法律援助项目‘贡献突出实施单位’”称号后再次获得全国表彰。潜山市司法局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站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林志耘被授予“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称号,怀宁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主任陈红英、安庆市宜城公证处公证员施新华、安徽誉诚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人邓永富等同志被授予“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FJ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