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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话民生】生父多年不付抚养费 法律援助维权显真情

发布时间:2020-04-13  |  访问次数:

  我叫余某某,家住安庆市宜秀区杨桥镇,是一名高中在读学生。父母在2010年离婚后我就一直跟随母亲生活,由于外祖父母年迈还患有多种疾病,家庭的重担一直压在母亲身上,全家生活包括我的学费全都来自于母亲辛苦务工的微薄工资。村里面了解到我家的情况,将我们列入了贫困户,平时对我们家照顾有加。随着我即将升入高三,来自教育费用的压力经常让母亲十分忧虑。父母离婚后,本约定好由父亲每月支付1000元作为我的抚养费用,可从他们离婚的那天起,我和母亲从来没有见到他一分钱,平时也很少问候,仿佛没有我这个孩子一样。

  母亲与我多次想找到父亲协商抚养费的事,他却总没有音信,我逐渐产生了走法律途径起诉来解决问题的想法。我把想法告诉母亲后,母亲仍有些担心起诉是否能解决问题,再加上我们对法律不了解,该怎么起诉都是难题,更别提找律师所需的费用对我们来说是一笔不菲的开销,本就生活困难,哪有钱找律师呢?这时,村法律援助联络员在走访中了解到情况后,告诉我们政府有一项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可以免费帮我打官司,并鼓励我母亲去试试。

  2019年10月11日,我和母亲来到了宜秀区法律援助中心,中心工作人员热情接待了我们,在询问了相关情况、查看材料后,立即为我办理了申请手续,并指派律师代理我的案件,承办律师当天就与我们见了面,帮我们拟写了起诉状,整理了相关证据材料,随即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2019年11月21日,法院开庭审理我的案件,张律师作为我的代理人出庭。在法庭上张律师提出我父亲自离婚后未尽到任何抚养责任,理应支付我的抚养费,而且提出由于我年龄的增长,教育及医疗开销非常大,父亲也应该承担部分我的教育费用和医疗费用。庭审结束后,经过法官和张律师苦口婆心的劝说,父亲对缺席我这么多年的成长感到非常后悔,他提出希望与我们调解。在征询了我的意见后,张律师在调解过程中为我和母亲积极争取,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父亲于2020年5月1日前向我支付抚养费和教育费用共计124115元,并当庭支付了50000元给母亲,我和母亲都很满意。

  然而让我们没想到的是,今年1月开始的疫情又给我家带来了沉重的负担,母亲迟迟无法复工,前期的50000元母亲部分还了外债,还给我交了辅导班学费,又因为我上网课买了电子设备。张律师在回访中了解到情况后,立即与我父亲进行沟通,希望能提前付清剩余的款项,最终,父亲将余款全部付清,并承诺以后每月都按时将抚养费转过来,极大的缓解了我们家的困境。真心感谢政府的好政策,让我深刻地感受到了国家对我们贫困家庭的维护。我即将成为一名高三学生,我立志一定会好好学习,不仅是为了未来成为家里的顶梁柱,更要做一个善良认真的人,向帮助我们的律师和法援中心的工作人员一样,可以热心地去帮助身边面临困境的人。(受援人余某某口述,安庆市宜秀区法律援助中心查曦蓉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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