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了一年多的赔偿,今天终于拿到了公正的裁决,一块石头终于放下了。”我拿着刚领取的裁决书,心情十分激动。
我叫张某某,今年已经五十多岁了,家住白泽湖乡,2016年我开始在现在的单位工作,一直兢兢业业、认真工作。本以为生活就这样平淡的过着,没想到2018年12月21日,一场上班途中的车祸,让我走向一条长达近两年的维权之路。那天我和往常一样去公司上班,却在路上遭遇了车祸,我被送到医院后确诊为左股骨粗隆区骨折,左腿处也形成了静脉血栓。由于公司没有为我买工伤保险,将我撞伤的又是个人,家里经济非常困难,根本无力赔偿我的损失。住院期间我的医药费就花了近7万元,更别提由于受伤无法工作产生的损失了,让本不富裕的家庭条件更加困难。
出院后我多次找到单位要求他们赔偿却总是找借口拖延,我也想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利,可自己是个法盲,无奈之下我到宜秀区仲裁委去咨询,仲裁委工作人员将我引导至宜秀区法律援助中心,让我申请法律援助,并告诉我法律援助是政府民生工程,不收取任何律师费。我心里一动,抱着一丝希望来到了安庆市宜秀区法律援助中心,法援中心的工作人员热情的接待了我,并详细询问了事情的来龙去脉。一番交流后,法援中心的工作人员告诉我,因我在交通事故中,不承担主要责任,可以认定为工伤,符合法律援助标准,当即为我办理了法律援助申请手续,并指派了经验丰富的律师为我提供法律援助。
2019年2月,张律师为我申请了工伤认定,3月7日,我被依法认定为工伤。4月初,张律师又为我申请了劳动能力鉴定,7月22日,经鉴定我的伤情构成了九级伤残。拿到鉴定结论后,张律师立即为我起草了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并仔细准备了相关证据材料递交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随即立案。
庭审中,张律师摆出事实和证据,据理力争,仲裁员均予以采纳。2020年2月17日,仲裁委裁决由用人单位一次性赔偿我医药费、护理费、伤残补助金等共计207635.52元,拿到裁决我真的很开心。
这次维权之路虽然很艰难,但也收获了很多感动。我十分感谢所有帮助过我的人,不管是宜秀区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还是认真负责的张律师都让我感受到了温暖,更要感谢的是政府的好政策,政策是最温暖的阳光,当政策的阳光普照,我们老百姓的日子自然越过越好。(受援人张某某口述,安庆市宜秀区法律援助中心查曦蓉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