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力推进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实施,充分反映我市法律援助的工作实绩,树立典型,鼓励先进,近期,安庆市司法局下发通知,在全市开展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
此次评选推荐工作采取自下而上、逐级申报审核的方式进行。各地对拟申报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考核公示后申报,经市法律援助管理机构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市司法局审批,将对全市法律援助工作32个先进集体、41名先进个人进行通报表扬。
此次评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推荐程序,实事求是,严格把关。规定了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评选条件和范围,重点是村(居)法律援助明白人、法律援助机构和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联络点及工作人员。
(FJ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