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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话民生】知律法于心 守法律于行

发布时间:2020-05-22  |  访问次数:

  “早知道后果那么严重,我怎么会碰那些害人害已的玩意!”曹某在开庭后对律师感叹道。曹某25岁,是安徽省望江县人。本应朝气蓬勃的青年此刻却站在了刑事法庭的被告席上一脸悔恨。

  事情还要从2019年6月的一次朋友聚会说起,一天晚上曹某和好友在外吃宵夜,酒正酣时,一位早已是瘾君子的朋友提出大家一起买点冰毒开心一下,曹某怀着对毒品的好奇加上朋友的劝说,一脚踏进了毒品的泥潭。第一次的新奇感过去后,曹某多次与朋友相约吸毒,期间曹某目睹贩毒来钱之快让他眼红。贩毒行业的暴利更让他起了心思,2019年8月份,曹某以700元的价格从另一名贩毒者手中购买了冰毒,随后他便以1000元的价格转卖给了其他吸毒者,然而曹某还没来得及再次贩毒,就被警察逮了个正着。

  面对警察的讯问,他对自己贩毒的事实供认不讳,当听到贩毒可能会坐很久时间的牢时,曹某终于开始害怕了。开庭前法官依法告知被告人有委托辩护人的权利,曹某有些绝望,自己根本不知道应该怎么找律师,而家里的条件也负担不起高昂的律师费。接下来法官关于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的介绍似乎又给他带来了一丝希望,当即表示想要申请法律援助。

  安庆市宜秀区法律援助中心在接到法院通知后,立即办好手续为他指派了章律师作为其辩护人。章律师有多次刑事辩护的经验,当即会见了曹某,仔细地询问了曹某所有有关案件的细节并仔细查阅了卷宗。在法庭上,章律师提出了三点辩护意见:一是曹某在被抓铺归案后不仅如实供述了自身的犯罪事实,更如实交代了贩卖毒品的上下家,依法应构成坦白,根据法律规定可以从轻处罚;二是曹某此次贩毒为初犯、偶犯,再加上其之前并没有因涉毒被处以其他行政处罚,人身危险性并不大;第三点由于曹某已经自愿认罪认罚,真诚悔罪,此次贩毒的犯罪行为是朋友的引诱加上本身文化程度不高,对法律缺乏认识犯下的过错,是初犯,希望法院综合考虑,对其从宽处罚。经过双方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后,法院采纳了章律师的辩护意见,对曹某予以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的处罚。

  曹某没想到自己一时起意的行为竟然构成了犯罪,感到十分悔恨的同时也感动于自己的辩护律师为自己做出的努力。本以为自己可能会判处很长的刑期,却没想到国家和法律还愿意拉他一把,让他好好做人。曹某表示他一定将认真学习法律知识,用法律与道德作为约束自己行为的标准,真正做到“知律法于心,守法律于行”,为自己创造一个美好未来。(受援人曹某口述,安庆市宜秀区法律援助中心查曦蓉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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