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汪某某,家住太湖县牛镇镇。我丈夫朱某某生前在韩某某后面务工,韩某某拖欠劳务工资没有支付,我丈夫2019年8月19日去世后,韩某某一直没有支付这笔钱。
我们一家人多次找韩某某讨要拖欠的工资,可是韩某某要么是不接电话,要么是找各种理由拖延处理。我丈夫去世后,只有我带着孩子生活,家庭经济十分困难,无力聘请律师,我选择来到太湖县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太湖县法律援助中心经过审核,指派安徽精龙律师事务所曹江苗律师为我提供免费的法律服务。
曹律师查看了我丈夫生前留下的账簿以及我们家人与韩某某的通话录音,并向我了解了我的家庭及案件情况,在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后,陪同我到法院立案。
2020年4月7日,法院通知我们开庭。庭审前,法官组织我们与韩某某调解此案,我同意了。在调解过程中,虽然韩某某对拖欠的工资金额提出异议,但曹律师依据记账簿和电话录音,晓之以情,动之以理,为我们据理力争,韩某某最终同意支付我们拖欠的劳务工资55000元,让我们的权益得到了充分的保障。
丈夫的去世让我的家庭陷入了窘境,我带着一个未成年的孩子也多次找韩某某讨要过这份工资,但一直遭到拒绝。幸好有法律援助民生工程这样的好政策,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和律师耐心的为我们提供法律帮助,特别是在调解过程中,因为我丈夫生前记得账目不是很清楚,对方又没有给我们出具欠条等字据,能够达到这样的效果我真的很满意。(汪某某口述 太湖县法律援助中心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