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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江区

【群众话民生】法律援助不懈追索,历经两年终维权

发布时间:2020-08-31  |  访问次数:

  我叫陈某某,今年52岁了,我文化水平不高,为了维持家用,一直和同村的一些伙伴在城里做瓦工,生活虽不富裕也很辛苦,但靠双手一点一滴打拼,生活也很充实幸福。

  2018年3月份起,我和十几个同乡受甘某某雇佣,在迎江区某小区做瓦工,到年底工活结束时,甘某某以各种理由搪塞拖欠我们的工资,在我们的多次索要下他只得打了个欠条给我们,我们只能暂时收下他的空头支票。果不其然,等欠条到期,他仍旧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我们的劳动报酬。我们便拿着欠条,联合去安庆市劳动部门举报、投诉,劳动部门表示“劳务纠纷”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受理范围,只能帮我们打电话给甘某某以促调解,但甘某某拒绝出面调解,仅在电话里口头表示支付,一直未实际履行。

  我们这些都是农民工,不懂法律知识,跑了这么多路用了各种方式维权无果,在灰心丧气时,听工友说可以到法律援助中心进行法律咨询,告欠钱不还的老板,于是在2019年4月30日,我们一行十五人来到安庆市迎江区法律援助中心。中心工作人员耐心听取我们的陈述后,告知法律援助是一项民生工程,可以为农民工免费提供法律咨询和劳动报酬争议的诉讼代理服务,我们心中的焦急被慰藉了不少。法援中心受理了我们的案件并指派给当时为我们解答咨询的值班律师查腾飞律师办理。

  承办律师认真听取我们的陈述,并指导我们收集提供了证据材料,于2019年5月9日向法院进行立案诉讼。法院告知了我们诉讼时间可能较长,为尽快为我们争取利益,在立案期间,律师多次与甘某某电话沟通,但对方一直以生病、没有支付能力为由予以拖欠,并要求我们撤诉。考虑到甘某某多次故技重施,不履行承诺,律师和我们对于这种欺骗行为都不予认可,坚决要求起诉。法院立案后,甘某某一直找借口不去法院领取传票,经承办律师不懈沟通和办案法官口头警告后,甘某某同意5月22日去领取传票。为了防止甘某某后期不参加诉讼及执行等问题,律师建议5月22日当场调解。甘某某到院当天,在法官和承办律师的努力调解下,甘某某当场同意调解并约定在7月31日之前支付拖欠的劳务报酬,法院当场就作出了调解协议书。诉讼虽然取得结果,但是此次纠纷却尚未结束,调解书到期后甘某某仍旧对我们避而不见且未如约支付款项。于是2019年8月1日,我们再次来到法律援助中心求助。法律援助中心采用简易程序受理案件,并第一时间交由承办律师。律师再次与甘某某取得联系,沟通无果的情况下,律师依法办理强制执行申请程序。但执行程序并不顺利,在查询了甘某某的房产及存款后,结果竟只有三千余元,根本无法支付我们的主张。法院在执行不能的情况下只得暂时终结案件。办案律师不愿让此案草草了结,于是又多方打听,终于了解到两个信息,一个是甘某某的妻子在另一个诉讼当中可以获得赔偿,足以支付我们的全部主张;另外甘某某在年底可能还有部分工程款要领取。律师据此又联系执行法官沟通此事,法院决定恢复执行。在无法联系上甘某某的情况下,律师以其做工程的小区为切入点,认为甘某某可能在附近居住,遂决定前往寻人。果不其然,在未开发完毕的小区地下室找到了甘某某,在承办律师的指引下和工作人员苦口婆心的教育下,甘某某表示配合执行,他妻子通过诉讼获得的赔偿款可以作为执行款。其妻子遂在法院的要求下为其担保签字。终于在2020年7月份,我们的执行款终于全部到位了!

  经历了接近两年的时间,我们的案件经历了调解-诉讼-执行一系列程序,终于完美结案。法援中心的耐心快速受理和法援律师的认真负责、不懈追索,让我们感动又感恩。法律援助这项民生工程,给我们农民工实实在在带来了民生福利,让我们再无后顾之忧地去创建我们的美好城市,因为我们知道,有法律和政策在为我们维权撑腰!(安庆市迎江区 陈某某口述,迎江区法律援助中心 何惟荃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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