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叶某某,家在长风乡,今年57岁了,家庭不富裕但是日子过得安稳幸福,平时我和老伴就帮着孩子照顾孙辈,我每次都骑个摩托车接送他们上学放学,年纪大了只能慢慢开车但我骑得很稳,从未出过什么事。
2010年10月的一天,我骑着摩托车外出办事行驶至菱湖北路十六中附近时,一辆重型货车突然从我的身边超出并右转,我刹车不及还是与货车发生了碰撞。当时的我并未觉得有什么不适,只是身上有多处擦伤,交警来到现场后见我受伤情况较轻,便建议我与对方改日协商解决赔偿事宜并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方驾驶员负事故全部责任。
可回到家后我的胸口一直隐隐作痛,一周后我还是到医院进行身体检查,医生诊断我是右侧三根肋骨骨折并有轻微脑震荡。住院后我马上联系了对方当事人,可大货车驾驶员一听我出现了新的伤情就立马转变了态度,认为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不公平,以此拒绝我的赔偿要求。事情很快就过去一年多了,我多次联系对方货车驾驶员均未果,医疗费用和赔偿还是一分都没见到。我一气之下决定起诉对方,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只是我从未打过官司,对诉讼流程不了解,再加上家庭经济情况比较困难,就算有心请律师代理案件,那么高的律师费我怎么承担得起呀。我尝试去法院咨询有关知识,正好碰上宜秀区法律援助中心安排在法院值班的律师,律师认真审核了我的案件材料并询问了案情和我的经济情况,告诉我可以去申请法律援助找个免费的律师打官司。在值班律师的帮助下,我来到了宜秀区法律援助中心,已经从律师处了解一定情况的工作人员礼貌热情地接待了我,了解到我家庭条件不好,本人右手还有些残疾的情况后,决定为我申请法律援助。在工作人员的介绍下,我填写了申请表等材料。宜秀区法律援助中心当天就为我指派了大桥法律服务所的张律师为我的案件代理人。
张律师马上联系了我,很快张律师就拟好诉状连同其他证据材料一起上交到法院。可对方依旧不配合甚至拒收法院传票。张律师为此很多次法院,与法官沟通,并一起积极联系保险公司和对方当事人耐心说服他们接受调解。
调解过程中,律师多次与我沟通,了解我的真实意思,在调解会上据理力争,最终为我争取到24600元的赔偿,并在法院的主持和监督下达成了调解协议。我看着打到我账上的赔偿款的我终于放下了心里的石头。求了一年多的车祸赔偿终于在此时到了位。
我真诚感谢法律援助这项政府的好工程,让我们困难群体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时有了门路;感谢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的热情接待以及张律师认真负责的工作,以后我一定会告诉身边的人,有困难不要怕,因为始终有法律援助帮助我们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宜秀区法律援助中心是真正将老百姓的事情放在心上,让我们这些小老百姓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与正义。(受援人叶某某口述,安庆市宜秀区法律援助中心查曦蓉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