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焦某某,家住在安庆市迎江区长风乡柘山村,今年已经63岁了。年轻时我在外务工摔伤腿落下了一点残疾,家里也都是务农为生,经济条件比较差。
2019年4月,为了改善家里的条件,我来到安庆市某木业加工厂打工,当时老板和我约定了工资是4500元,并和我签了劳动合同。本想着这样肯定万无一失,没想到2019年11月起,赶上了疫情,厂里的效益慢慢下滑,竟开始克扣起我的工资,老板在我的问询下只是说我制作的板材不符合标准,所以才要扣工资。我感到非常不解和气愤,如果真的是我工作上的问题,为什么厂里一开始要录用我?为什么到现在才通过克扣的方式指出我的问题?这种情况持续到了2020年4月,在我的又一次追问下,老板直接告知我的岗位已经有人接替了,让我以后不用去了。
无可奈何的我只能来到了迎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申请劳动仲裁。我文化水平不高,不知道能争取到什么,只是希望公司能把拖欠我的工资给我就好。但是我不会写仲裁申请书,证据材料也没有,只有两份没写具体工资的劳动合同。仲裁院看到我的情况,指引我去到迎江区法律援助中心,说那里有专业的律师,也许可以帮到我。
9月29日,我打听着来到了迎江区法律援助中心。中心工作人员热情接待了我,耐心听取我的情况,查看了我的劳动合同和工资单。告知我农民工被拖欠工资是可以申请法律援助、由律师帮助我维权的,并当场为我办理了法律援助。很快安徽豪迪律师事务所的刘涛律师承接了我的案件并联系了我。他对我掌握的劳动合同、工资单、手机通话录音等进行了查看,告知我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我们可主张公司支付我2019年11月至2020年4月期间克扣的工资及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但是我每月工资4500元为口头约定,并未在劳动合同中体现,给了老板推诿扯皮的机会,刘律师仔细回放了多遍我的电话录音,对内容进行了整理,找出了确定月工资保底4500元以及最后强制辞退我的内容。征得我的同意后他又帮助我联系了两名之前的同事,经沟通他们愿意作为证人为我作证。2020年10月27日,刘律师代我向迎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递交了仲裁申请书,却被仲裁院以我入职时已超过法定动年龄为由而不予受理。刘律师在解释并征得我的同意后,于11月11日将整理好的民事起诉状、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及案件相关证据一起递交至迎江区人民法院起诉。
12月24日迎江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我的劳动争议案件。公司抓住了我入职年龄的理由,一直辩称虽然签了劳动合同,但我不具备签订劳动合同的主体资格,且根据他们单方面掌握的劳动合同,双方是按件计酬,不存在4500元保底或克扣等情形。法院依据我方证据以及陈述,认定了工资为每月4500元的事实,判决被告公司于七日内支付拖欠工资7122.96元。但对于我入职时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情况,提出对我的劳动主体不予认定,对我方请求支付劳动赔偿金的诉求不予支持。
一审判决后,公司竟对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希望通过上诉逃避支付拖欠工资的责任。我感到十分气愤和无助,于2021年1月6日再一次来到迎江区法援中心求助。法援中心受理申请并再次交由刘涛律师办理案件,刘律师帮我再次梳理了案情及相关法条,于1月10日向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民事上诉状,除了坚持一审原判外,坚持提出由公司支付我经济赔偿金9000元的主张,他对于一审适用法条提出质疑,针对我的个人情况给出了充分的法律解释和理由。在充足的质证与法律解释面前,公司终于放弃了上诉请求,主动签署了和解协议,并于隔天将拖欠工资全部打到了我的帐上。
收到了拖欠近两年的工资,欣喜之余更多的是舒心和感动,感动于法律援助和法援律师的暖心服务和不懈坚持,虽然我只是一名进城务工的农民工,但他们从来没有敷衍我,而是真心实意在帮我解决问题,竭尽全力去帮我争取权益。有了法律援助这项民生工程,我们农民工再也不怕被老板刁难而拿不到工资了,也有了更多的信心在这个城市谋生、闯荡!(安庆市迎江区 焦某某口述,迎江区法律援助中心 何惟荃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