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谢谢!真的太感谢你们了!感谢你们为我争取到了赔偿。”近日许女士满怀感激之情,为大观区法律援助中心送来一面印有“敬业正直为民解忧 法律卫士品德高尚”,向法援中心及承办律师表示由衷的感谢。
2013年3月1日许女士与安庆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签订了固定期限为期的三年劳动合同,合同约定许女士担任公司财务会计岗位,公司为许女士缴纳养老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及医疗保险。2016年3月1日,许女士与该公司续签了三年的劳动合同,但在2015年4月至2019年8月期间,公司断交了许女士的养老保险,因公司没有缴纳养老保险,致使许女士达到退休年龄时无法办理退休手续,许女士多次报告申请无果后,只能在只能在社会保险征缴中心以公司名义个人缴清了企业应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用。为了维护自身权益,2021年1月5日,许女士到大观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审查了其申请事由及经济条件后,指派安徽恒物律师事务所吴琼瑶律师办理该案。在承办律师的帮助下,许女士于2021年1月11日向大观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2021年3月2日,在大观区人民法院主持调解下,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该公司赔付企业养老保险金29619.66元,至此该案得到了圆满的解决。
许女士是法律援助受助群体的一个缩影,这面锦旗不仅承载着群众对法律援助工作的认可,同时也是一种鞭策。一直以来大观区法律援助中心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提高法律援助社会知晓率和群众的法治意识,实现“应援尽援,应援即援,应援优援”,畅通绿色通道,在最短时间实现当事人权益最大化,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