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陶某某,来自芜湖市芜湖县的一个村,今年已经64岁了。2015年,为改善家中的经济条件,我只身来到安庆市打工,利用自己掌握的一点船舶驾驶技能,在迎江区的一个轮船公司为人开船。
2018年初,因身体原因我停止了务工,离开该轮船公司时被拖欠了工资共计115000元。老板路某某给我打了一张欠条,约定2018年11月之前将拖欠工资付清,在我的要求下他加盖上了公司的公章。2018年他陆续支付了我40000元,2019年我再次带上欠条来到该公司问询时,才得知老板路某某已经去世,现在法人由其子路某接任。路某在得知我的来意后,表示对这笔拖欠的工资并不知情,且我之前工作的轮船现已划归其姐姐名下,他只是接任了公司法人而已,没理由完全承担这笔不菲的欠款。我们的沟通一时陷入僵局,我不知该如何是好,到底该找谁要我这三年拖欠的工资?万般无奈之下,我来到了当地的迎江区法律援助中心,希望得到法律上的指引或帮助。
法援中心的工作人员热情接待了我,在听了我的陈述、查看了我的欠条等材料后,他们告诉我完全可以通过合法诉讼的途径维护权益、要求公司给付拖欠工资。在得知我是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后,他们向我介绍了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告知我这种情况可以申请法律援助,由援助中心指派专业律师或法律工作者为我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和诉讼代理服务。我十分激动,当即办理了申请手续。
当天下午就有法律工作者联系了我,向我介绍到他是迎江区长风乡法律工作者杨超,我的案件被指派给他承办,为尽快帮我处理问题,他询问我可有时间现在约见一下。我感叹法援中心不仅服务态度好,办事速度还如此之快。承办人员在约见了我、了解了我的案情之后,让我放心,认为我的劳务关系和被拖欠工资的事实非常明显,且此公司还在存续,完全可以将公司和法人作为被告起诉。在征得我的同意后,11月4日,承办人员将为我拟好的起诉状递交到了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法院,请求依法判定被告公司及法人支付我拖欠的工资75000元。法院受案后,于12月16号组织了诉前调解,调解中,被告路某提出将拖欠工资打个折扣,他将尽快把欠款打给我,这一提议遭到了我和承办人员的拒绝,我非常气愤,三年务工的血汗钱被拖欠了几年,竟然还要和我“讨价还价”,最终调解不欢而散。2021年2月3日,在法院开庭的前一天晚上,被传唤的被告路某主动联系了我,提出只要我同意减去一万块钱,他就在这几天把剩余拖欠工资打给我,被我再一次拒绝了。2021年2月4日,迎江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案件,被告路某未到庭参加庭审。承办法官听取了我与办案人员的事实陈述,对我们提交的证据审查并予以采信,对我的追索劳动报酬案件进行了缺席审判,依法判决被告路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我拖欠的工资款75000元!
拖欠工资的支付得到了法律的保障,我对案件结果及法律援助服务表示十分满意。很感谢法律援助,感谢这项民生工程给了我雪中送炭般的温情、帮我解决了困扰几年的问题、缓解了家庭的燃眉之急。感谢政府的好政策,在我困难无助的时候拉了我一把,让我感受到民生工程的温暖。我希望政府的民生工程越办越好,继续为困难人民发声,为困难群众办事。(陶某某 口述,迎江区法律援助中心 何惟荃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