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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话民生】侥幸之下涉酒驾 法援拯救少年未来

发布时间:2021-06-04  |  访问次数:

  “我以为只是喝点酒开车被逮住,谁想得到已经触犯了刑法啊!”胡某某会见时对律师无助道。胡某某17岁,是安徽省宜秀区人。同龄人具有的蓬勃朝气却没有在他的身上体现出来,反而带着对未来的迷茫。

  由于父母常年打工,夫妻二人没有时间管教孩子,家庭管理的缺失让他变得不爱回家,在外面受了委屈也不爱和家长说,反而更愿意跟所谓的朋友们混在一起,也许这样才显得不那么孤独。2019年10月23日,胡某某接受朋友邀请去KTV玩耍,其间喝了几瓶啤酒,后驾驶摩托车回家。回家路上胡某某驾驶摩托车引起了执勤交警的注意并上前询问。面对明显是未成年人且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胡某某,交警将其带回交警队进一步调查。

  胡某某此后一直有些惶恐不安,在进行酒精检测后,得知自己可能触犯刑法的胡某某终于开始害怕了。被警方传唤到案后,如实供述了罪行,并积极配合公安认罪悔罪。案件以胡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移交检察院后,检察官依法告知被告人有委托辩护人的权利,胡某某有些惴惴不安,自己根本不知道应该怎么找律师,而家里的条件也负担不起高昂的律师费。考虑到胡某某家庭的经济情况,检察院依法为其申请了法律援助。

  安庆市宜秀区法律援助中心在接到检察院通知后,迅速审核材料办好手续为胡某某指派了承办律师作为其辩护人。承办律师有多次刑事辩护的经验,当即会见了胡某某,仔细地询问了胡某某所有有关案件的细节并仔细查阅了卷宗。在法庭上,承办律师对胡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的罪名没有异议,但就案件提出了四点辩护意见:一是胡某某到案后积极配合警方调查,认罪悔罪,如实供述自身罪行,根据刑法规定应认定为坦白;第二,由于胡某某系未成年人,身心发展尚不成熟。犯罪行为是一时糊涂加上本身文化程度不高,对法律缺乏认识犯下的过错,是初犯,希望检察院综合考虑其为未成年人犯罪,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从轻处罚;三是犯罪嫌疑人胡某某已经积极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罚。经过律师的不懈努力与积极沟通,检察院采纳了承办律师的辩护意见,对胡某某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

  胡某某没想到自己一时侥幸的行为竟然让自己受到了如此严重的处罚,感到十分悔恨同时也感动于自己的辩护律师为自己做出的努力。胡某某表示他一定会好好改变自身行为,也会认真学习法律知识,用法律与道德作为约束自己行为的标准,为自己创造一个美好未来。胡某某父母也表示从此案中意识到了自己身为监护人的责任,以后会与儿子多多沟通,引导他走上正确的道路,不负国家与法律给他的机会。(安庆市宜秀区法律援助中心查曦蓉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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