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张某某,今年65岁,住在大观区花亭南村社区。我的家庭曾经幸福和睦,但如今我的生活并不顺心。
事情要从四十年前说起,我和妻子结婚多年没有孩子,每每看到邻居家的孩子嬉笑打闹时,我和妻子都格外羡慕,于是我们在福利院收养了一名男孩。因为孩子的到来,我们家充满了欢声笑语,我和妻子格外疼爱这个孩子,为了能够让孩子接受更好的教育,我们拿出积蓄并贷款在城里买了一套房子,我们悉心呵护他的成长。孩子在高中之前确实争气,成绩一直很好,可是上了高中以后,迷恋上网络游戏,还和一些社会青年交往,染上了一些不好的习惯,我和妻子苦口婆心地劝说他,他毫无悔改之意。后来他从其他渠道知晓我们并不是他的亲生父母,再加上争执的增多,他逐渐疏远我们。即使这样,我们依然将他视如己出,待他成年,我们还是拿出了积蓄帮助他结婚买房。
谁曾想,去年我的妻子被查出来患有乳腺癌,治疗花费了不少钱。妻子出院后,按医嘱仍需要长期服药,可我和妻子年轻时打零工并没有购买养老保险,也没有多少存款,我们俩连维持基本生活都成了难题。于是我找到儿子,希望他每月能够支付一千元的赡养费,但他却以我们并不是他的亲身父母的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我多次与他沟通,他依然无动于衷。
后来,我到花亭南村社区反映这个情况,社区的综治干事在了解具体情况后建议我申请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去维护自身的权益。在社区、街道这边开好相关证明材料,我半信半疑地来到大观区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热情地接待了我,并向我询问了事情经过,为我安排了代理律师。没过多久,援助律师就通知我法院立案了,后面的程序他会全权帮助我处理。这个月我收到了儿子的赡养费,援助律师告诉我,如果我儿子在后期存在拖延支付或者不支付赡养费的情况,可以和她联系,她会帮我申请强制执行。
拿到赡养费时我内心无比温暖,因为国家出台的好政策和这些热心人的帮助,我和妻子的赡养问题得以解决,真心地感谢法律援助中心和社区工作人员的帮助,感谢党和政府为我们这些困难群体提供的惠民政策,感谢法律援助为我们合法权益的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