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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话民生】法律援助于深渊处挽救人心

发布时间:2021-07-04  |  访问次数:

  我叫安某,今年31岁,家住安庆市迎江区,文化程度不高的我作为一名快递员虽然工作辛苦却很乐观,总想着日子会越过越好。我原本认为我这辈子都会离犯罪很遥远,没成想一步踏错染上的吸毒恶习,不仅改变了我的一生也给我的家庭带来了痛苦。

  由于是固定区域的快递员,时间长了经常会有熟悉的客户将大额运费交给我,公司对我也很信任没有多加阻拦。一开始每一笔数额不菲的巨款交到我手上时,我都感觉很有压力,回到公司就赶紧上交了。直到我跟一些所谓的“朋友”接触了吸毒,越来越痴迷那种飘飘欲仙的我几近丧失理智了,在毒资债的压力下,我终于将手伸向了单位公款。我陆陆续续挪用了20万元,除了6万用于其他开销,剩下的钱全部用于偿还毒资债了。本想着没人发现打算慢慢补上窟窿,结果还是一朝东窗事发了。我由于涉嫌挪用资金罪被检察院提起公诉,等待审判。我后悔又懊恼,十分绝望。

  法院告诉我可以请律师为我辩护,可我的家人之前已经东拼西凑了21万多元还给了公司,再无法承担高昂的律师费,法院了解我的情况后决定为我申请法律援助。宜秀区法律援助中心收到法院通知后为我提供了法律援助,当即为我指派了承办律师负责我的案子,承办律师到法院阅卷后立刻会见了我,为我分析了案情,给我提供了法律咨询,解答我的疑问。在详细了解案件细节后向宜秀区人民法院出具了辩护意见书,主要提出了三点辩护意见。一是我在案发后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如实供述案件细节,可以认定为坦白;二是我已经清楚地认识到错误,认罪认罚,明白了自己的行为具有违法性和社会危害性,现已下定决心戒毒走上正常的生活道路;三是我的家人积极向公司退赃21万元,远远超过了我挪用的资金数额,认罪态度良好,悔罪态度明显,希望法庭在此基础对我从轻处罚。最终法院采纳了承办律师的辩护意见,对我做出了拘役四个月缓刑五个月的惩罚。

  我因为一脚踏错坠落进毒品深渊,在绝望之际是国家和法律愿意给我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宜秀区法律援助中心和细心负责的律师的帮助,让我还拥有一个来得及改变的未来。既然国家和家人都没有放弃我,愿意给我机会,我一定改正错误,用实际行动回报这些帮助过我的人们。(安徽省迎江区居民安某口述,安庆市宜秀区法律援助中心查曦蓉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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