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法律援助经费管理,加强对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的保障和监督,推动法律援助工作有序稳定开展,日前,望江县司法局、财政局联合印发《望江县法律援助经费管理办法》,调整了法律援助案件补贴标准和范围,进一步健全完善望江县法律援助经费管理使用。
适当提高经费补贴标准,提升律师办案优秀率。《管理办法》确定了法律援助案件实行个案评估和第三方评估与办案补贴数额挂钩的差别补贴制度,适当提高了律师值班补贴标准及法律援助案件补贴标准。调高刑事审判阶段、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仲裁类等案件的补贴标准范围,并按照评估结果优秀、良好、合格等次发放案件补贴,对于不合格等次不予发放补贴,鼓励律师为困难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
拓宽经费使用范围,保障法律援助有效率。《管理办法》明确了法律援助经费构成、管理方式、支出方向、补贴费用的使用范围,将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过程中少数民族、外国人、少数民族、聋哑人等需聘请翻译人员产生的费用纳入法律援助经费开支范围,说明异地办案范围和补贴标准。
完善资金使用效益,加强经费管理规范率。《管理办法》增加了对在司法行政机关组织评选为优秀案例和入选中国法网案例库、省厅案例库的奖励制度;强调法律援助人员履行法律援助的义务,明确了8项不予支付办案补贴的情形。严格经费管理使用审批手续,不得截留、挪用和挤占法律援助经费,违反法律援助经费管理规定的,根据有关规定追究直接责任人和主管人员的责任。
健全完善《望江县法律援助经费管理办法》进一步促进和规范法律援助工作,保障经济困难和其他符合法定条件的公民获得必要的法律援助服务,确保群众获得高效优质的法律援助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