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王某某,是安庆市迎江区新河路街道居民,我文化水平不高,靠打工的微薄收入维持家用,家庭经济情况也较拮据。
2015年10月份,我通过他人介绍来到安庆市某保洁公司从事保洁工作,当时公司和我签了劳动合同,规定月工资1060元。之后每年公司都会和我续签一次合同。这么多年来,我都是默默的付出,认真的完成工作任务,也没有向公司提出过什么要求。2019年时,我从别人口中得知单位需要为员工购买保险,也只有购买社保才能保障退休后的基本生活,遂于2020年1月份签订劳动合同时要求单位给我办理社会保险,经过多次协商,单位为我购买了保险。2020年9月份,我得知单位之前未交的社保可以且应当补缴,遂向单位提出补缴保险并补齐最低工资差额的问题,而单位不但没有给予补齐,反而增加我的工作范围,百般刁难,逼迫我自行离职。2020年11月1日,我正常去上班,却发现单位已找别人顶替了我的工作任务,在找单位主管未果的情况下我只能回家。离职后,我多次找单位协商处理亦无果,无奈致安庆市大观区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但仲裁委缺未支持我的主张。我想通过诉讼维权,但家庭经济困难无力委托律师,我担心到头来又是一场空。于是我来到安庆市迎江区法律援助中心求助,法援中心热情接待了我的咨询,在得知我经济困难后,他们审核我的条件后,并协助我办理了法律援助申请。因诉讼必须在签收劳动仲裁裁决书后十五天内提出,而我在来咨询时已经过去了一周时间,工作人员为我加急当场办理,指派安徽国誉律师事务所何杰政律师承办我的案件。
很快何律师联系了我,向我详细了解了我这几年工作的状况,告知我需要收集哪些证据材料。他很快理清我的情况,为我拟写了民事起诉状,主张确认劳动关系期限便于补缴社保,并要求公司支付工资差额、经济补偿金、补缴社保等。在经过我的同意后,及时递交到大观区人民法院起诉。2月23日,大观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面对公司聘请的律师,我方通过明确的主张和法条、充足的证据材料,得到了法院的支持,判决被告公司补足工资差额且支付赔偿金。公司不服后又提起上诉,我再次到法援中心申请法律援助,请求承办律师为二审阶段进行代理,法援中心再次受理申请,在承办律师的帮助下和安庆市中级人民主持下,我与公司达成调解,公司不仅支付了工资差额,还配合我补办补缴社保手续。对待案件结果我十分满意,得益于法律援助和律师,我应得的赔偿才能完整主张到,感谢法律援助这个实实在在的民生工程! (王某某口述,迎江区法律援助中心 何惟荃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