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陈某贵,今年50多岁,家住潜山市余井镇。我和妻子胡某萍文化程度都不高。2013年我们通过他人介绍在潜山某机电公司上班,我从事保安和门卫工作,妻子从事保洁工作,两个人每月工资加起来3000多元,勉强维持家庭生活。 虽然工资不高,但是我和妻子都很珍惜这份工作,默默地做好自己的事情。
不过从2014年开始,公司效益开始下滑,我们的工资也渐渐不能按时发放了。2020年经结算,公司还差我和妻子以及其他三位工人工资合计17万余元。公司老板一直承诺支付我们工资,但是我们一催再催,老板都是以没钱、再等等为由搪塞我们。 2021年6月,我们听说公司拖欠银行几百万贷款没还,已经被银行起诉到法院,法院准备拍卖公司厂房抵债了。我们夫妻二人和被拖欠工资的三位工友担心自己辛辛苦苦干了几年的血汗钱泡汤了,急的像热锅上的蚂蚁,可是又不知道怎么办才好。后来村干建议我们到市法律援助中心求助。 我们一行人来到了市法律援助中心,中心的工作人员热心接待了我们,耐心解答了我们的咨询。在了解我们的情况后,工作人员主动告诉我们如果家庭经济困难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政府免费帮我们打官司。得知这个消息后,我们非常开心,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很快办理了相关手续。 第二天承办律师就联系了我们,向我们详细了解了案情,整理好相关证据材料。他很快理清我们的情况,为我们拟写了民事起诉状,要求公司老板立即支付被拖欠的工资。到法院立案后,承办律师和中心的工作人员又一起到法院执行局协调,将公司拖欠我们工资的事实告诉执行局法官,请求执行局执行公司财产时优先保障我们几个人的工资,执行局法官同意了。 7月25日,我们的案件在潜山市法院开庭审理,面对我们正确的法律依据、充足的证据材料,公司当场承认了欠薪的事实。最终在法院的主持下和承办律师的帮助下,我们与公司达成调解协议:公司分别于2021年10月31日前和12月31日前各支付一半的工资,逾期未支付按月利率1%支付利息。到期后公司按约履行了调解协议,我们夫妻二人和其他三位工友都顺利拿到了工资。
拿到工资后我们几个人都非常激动,特意制作了一面锦旗送到法律援助中心,以表达我们的谢意。 通过这个案件,我们感慨万千,感谢承办律师,感谢法律援助中心,更要感谢政府和党的好政策,让我们这些文化程度不高的弱势群体都能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法律援助真是为我们劳动者保驾护航! (受援人陈某贵口述,潜山市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