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吴某某,是农村里一名普通的农民,因为有瓦工的手艺,所以平时就在各个工地上做瓦工挣点辛苦钱。
2020年3月,我受徐某某雇佣,在他承包的工程中做瓦工,工期一个多月,应得劳动报酬4560元,快到年底的时候,徐某某依然没有将这笔报酬结算给我,这钱虽然不多,但是过年家里也需要钱置办年货,在这期间我曾多次找到徐某某讨要这笔报酬,他都以手头没钱、工程款未结等理由搪塞推脱。2021年2月23号,我再次找到徐某某讨要报酬,在我多次催要情况下给我写了一张欠条,承认拖欠工资事实,但是自此之后,徐某某依然没有履行支付劳动报酬的义务,我的血汗钱快两年了依然没有拿到手。
抱着试试看的想法,我找到了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希望依靠法律的帮助能讨回我的血汗钱。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告诉我,我的情况符合法律援助的条件,按照他的提示,我一上午就准备好所有材料,递交了申请。案件的承办人员很快联系了我会见,在听了我的诉说后,表示我的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他的话给我吃了一颗定心丸。在整理了相关证据后,我们向迎江区人民法院提交了起诉状,通过承办人员的帮助,我和徐某某在迎江区人民法院的主持下达成了和解,签了和解协议,徐某某承诺会在今年年底前向我支付劳动报酬。法律援助承办人员很细心,告诉我如果届时对方还没支付,再联系他,他将帮我撰写强制执行申请书,协助我申请强制执行。
这次讨薪维权之路,让我深切感受到法律援助确实是一项惠民工程,能为我们困难群体发声,让我们这些普通群众都能感受到司法公正的温暖。作为法律援助民生实事的受益者,我今后将会主动当好法援民生实事的宣传员、倡导员,让法治之光照进更多偏僻的角落。(吴某某口述 迎江区司法局、孝肃司法所整理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