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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江区

【基层话民生】漫漫工伤路 浓浓法援情

发布时间:2022-10-31  |  访问次数:

  我是一名农民工,2020年4月初经过老乡介绍从老家江苏省徐州市来到安庆市迎江区某工地从事打桩工作。当年4月16日,工作仅九天的我在工地上被机器打伤了手指,被工友送往安庆市市立医院住院治疗。事故发生后,我向包工头和工程施工方主张赔偿,但两方均以各种理由推卸责任,我只能来到安庆市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审查了我提交的资料,决定对我给予法律援助,且因为我是农民工,对我免予审查经济条件优先受理,指派益勤所的方律师承办案子。

  接受指派后,承办律师耐心了解了我的情况,并细心为我分析了案件情况,告知我可以直接以提供劳务损害起诉,时间比较快但相关的工伤保险赔偿无法主张,在赔偿金额上实际上是有损失的;若要完全维护我应得的权益,需要申请工伤再走仲裁等程序,耗时较长,但是赔偿较全面;这每一个程序我都可以申请法律援助,由他负责帮我处理。听了承办律师的解析,我感觉很放心,决定按承办律师建议的一步步走工伤程序,争取我应得的赔偿。

  首先他帮助我向安庆市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为此承办律师帮助我进行与施工方的确认劳动关系之仲裁,并顺利得到了仲裁支持,确认了我的劳动关系(第一次)。但很快,施工方对裁决不服,将我诉至迎江区人民法院,承办律师帮助我在迎江区法律援助中心再次申请了一审阶段的法律援助,因我是施工方分包下的小包工头雇佣来的,故迎江区人民法院一审不认定我与施工方有劳动关系,但法院也采纳了承办律师的部分意见,认定施工方应当承担用工主体责任。该判决生效后,我申请认定工伤的一个重要法律困境得到了解决。我持此判决,向人社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得到了支持,且经劳动功能障碍鉴定为伤残十级(第二次)。

  随后承办律师帮助我提起工伤赔偿的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机构支持了我的诉求,裁决施工方向我支付工伤保险待遇12万余元。(第三次)施工方在收到仲裁机构的裁决书后,因不服仲裁结果,又向我提起诉讼。承办律师帮助作为被告的我再次提供一审诉讼代理援助,将施工方应承担工伤主体的相关法律条文进行解析,通过精湛的法律知识,最终被人民法院采纳了观点,支持原仲裁决定。(第四次)

  施工方不服判决,很快又提起上诉,案件经法律援助中心及承办律师的多方努力,最终得到了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一审判决的结果。经过耗时两年多的诉讼,我终于获得了12万4千元的赔偿(第五次)。

  历经两年五次的诉讼过程,我最终获得了共计12万余元的赔偿,我对案件结果非常满意,对法律援助和承办人员近两年的不懈帮助很是感谢。我们农民工文化程度低、不懂法,往往疏于通过法律途径保障自己合法权益,但正因为有了法律援助这样的民生工程,为我们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才能帮助我们困难群众也有机会最大程度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解决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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