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最困难的时候,法律援助帮助了我……”这是太湖县法律援助中心常出现的一幅暖心画面。
匡某某在山东益通安装有限公司承包的“新建安庆至九江铁路安徽段站房、生产生活房屋及相关工程AJZF-2标室外给排水工程(太湖站)”项目工地进行消防管道安装工作,由于管道破裂,不慎被上方塌方掩埋,造成匡某某腰等部位受伤的事故,匡某某到相关部门申请了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确认匡某某上述事故为工伤,伤残八级,双方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
太湖县法律援助中心收到申请后,认为匡某某的情况符合法律援助条件,便立即开通绿色通道,于当日指派安徽律信律师事务所查学云律师承办此案。
承办律师接受指派后,立即介入案件,并及时将案件送往太湖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立案。经过承办律师的多番努力,山东益通安装有限公司终于同意就本案进行调解,并在仲裁委员会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匡某某获赔一次性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就业补助金、工伤医疗费、住院伙食费、护理费、交通费、停工留薪期工资等共计286141.76元。
本案历时20天就得到圆满解决,在回访受援人时,匡某某诚挚的向太湖县法援中心工作人员和承办律师表示了感谢,并表示对办案速度、质量和结果都非常满意。(余萌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