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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山市

潜山市法律援助扶危救困暖人心

发布时间:2023-01-28  |  访问次数:

  2022年8月21日,病人张某祥因头晕、全身乏力到潜山市某乡镇镇某村卫生室(简称“村卫生室”)就诊,由该卫生室负责人也即唯一执业医师钟某志接诊,检查发现发烧,静脉输液后病情加重,张某祥被送往潜山市立医院、安庆市第一人民医院,经抢救无效于当天深夜去世。

  经当地镇村等相关部门调解,死者家属葛某凤与钟某志及钟某志之兄钟某鑫达成协议:由村医支付张某祥死亡补偿金20万元;现场付现金10万元,另外10万元于2022年9月底前付清,张某祥家属协助钟某志申请村医保险理赔。后保险公司向村卫生室账户支付理赔款78400元。村医钟某志将卫生室所得保险赔偿款划入其个人账户。经葛某凤等多次催讨,钟某志、钟某鑫拒绝向受援人支付剩余补偿款10万元。

  葛某凤在当地司法所指引下至潜山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援,潜山市法律援助中心了解其相关情况后,同日批准了其法律援助申请并立即指派安徽皖激扬律师事务所贾先云律师承办此案。承办律师及时会见了受援人并搜集证据材料,依法提起诉讼。并针对对方的观点,在庭审中摆事实,举证据,引法条,一一进行了反驳。

  案经潜山市人民法院审理,法庭采纳了承办律师的意见,于2022年11月24日作出了一审判决,判令钟某志、钟某鑫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共同支付受援人及其亲属死亡补偿款十万元,原告的诉讼请求得到全部支持。这一起由医疗纠纷导致的合同纠纷最终得到解决,法律援助伸出的援助之手,给死者家属带来了极大的心里安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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