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打通法律援助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以服务群众和民生需求为导向,以“最多跑一次”为着力点,宜秀区法律援助中心积极推行为民办实事四项便民措施。
一是落实四项承诺。对所有来访群众认真落实“有问必答”、“无偿代书”、“一次性告知”、“及时办理”等4项承诺。同时,对老弱病残人员和行动不便人员实行电话预约,上门服务。
二是拓宽受理渠道。要求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在日常业务工作中发现当事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时,可作为法援案件先行受理,2日内报送区法援中心审查,使有涉法需求且符合条件的群众能方便快捷地获得法律援助。
三是简化受理程序。对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退役军人等特殊群体法律援助做到五个当天,即当天申请、当天受理、当天审批、当天指派律师、当天提供法律援助。对情况紧急或者即将超过诉讼时效的法律援助案件,先行受理,事后补办手续,特事特办、急事急办,让困难群体“最多跑一次”。
四是建立援调机制。对于案情简单、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案件,在进入诉讼程序之前,根据当事人自愿原则,代理其向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先行诉前调解,从根本上加快我区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