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汪某,今年17岁,我从小被亲生父母送养出去,家里经济条件差,高中辍学后我就一直在外打工。
2022年我在一家KTV打工,那时候和一名同事有些矛盾,我当时不懂法,就想着教训一下她。下班后我把她叫到我家,用辱骂和扇耳光的方式,逼她跪下和我道歉,另一名同事当时也拍了视频。我当时觉得就是闹着玩,事后这名被欺负的同事报了警,接到公安机关的传唤后我慌了神,赶紧到公安机关报道,老老实实交待了我们的行为。公安告诉我我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因为我是未成年人,可以给我提供免费的法律援助,在征得我的同意后,很快,迎江区法律援助中心为我指派了安徽豪迪律师事务所刘涛律师为我辩护。这时的我非常的害怕,担心我才17岁就要背上一生的污点,以后在社会上找工作都找不到,我的人生就因为我的一次冲动行为被毁了,内心更是十分的后悔,我开始把自己封闭在家。刘律师先是与我母亲取得了联系,后是主动上门来了解我的情况,他给我普了法,告知只要我认罪态度良好,并取得对方的谅解,我也很有可能获得不起诉的最好结果,我表示了我的后悔之情,表示一定会积极配合认罪悔罪。他主动帮助我与对方家长取得了联系,在他的中间沟通下,受害人对我出具了谅解书;随后他又联系了检察机关,说明我的个人特殊情况和认罪悔罪情况,最终提出的意见被检察机关采纳,对我出具了不起诉决定书。
特别感谢法律援助和承办律师,能够重视我的情况,主动关心我的身心状况和未来发展,解决了我的燃眉之急,通过他们的帮助,我才能有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以后也能知法守法,更加过好我的人生。(汪某口述 迎江区法律援助中心 何惟荃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