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上午,太湖县新仓镇政府大院来了一群操着湖北口音的农民工,他们表情忧虑、无助。经询问得知,该群体于2022年底受胡某雇佣来到新仓镇从事蔬菜大棚安装施工工作,项目完工后,老板胡某一直联系不上,直今尚拖欠他们工资尾款9万元没有发放。
为缓解农民工们激动的情绪,新仓法援工作站、镇劳保所工作人员一边对其进行情绪安抚,一边与相关负责人取得联系,进一步调查了解具体情况。经调查,胡某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属实。为及时、妥善解决这个问题,新仓派出所第一时间联系到在武汉的施工老板胡某及承建该项目的公司负责人,督促他们次日务必到场解决问题。
4月21日上午,在新仓法援工作站及劳保所的共同主持下,项目承建公司负责人、施工老板胡某以及农民工代表三方进行了面对面的调解,最终经多轮协商,项目承建公司同意先行垫付已核实的工资拖欠部分,并于当天完成了支付,该起拖欠农民工工资事件得到了妥善处理。
近年来,太湖县司法局积极发挥法律援助工作站点作用,为打通法律援助服务“最后一公里”夯实坚定的基础。(金仁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