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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江区

【基层话民生】法律援助两年不懈,终为民工讨得赔偿

发布时间:2023-08-07  |  访问次数:

  我叫潘某某,今年62岁,住在安庆市迎江区龙狮桥乡。家里还有一个老伴,靠我在外面做点劳务补贴家用。

  2020年我受何某某雇佣,在某公司所有的酒店内部做砸墙工作。4月18日,我在砸墙过程中,被倒塌墙面上的油烟机罩子砸中,导致右腓骨、左内踝关节、骨盆等多出骨折,双肺和软组织等多处挫伤,被紧急送往医院救治。出院后,我一直在家休养康复,家里失去了生活来源,我与工地协商赔偿问题时却一直无法协商一致。老板表示支付医药费已是仁至义尽,不会再赔偿我其他费用。但我受伤后短时间内无法工作,经济状况十分困难,万般无奈之下,2021年11月9日,我来到安庆市迎江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非常耐心地帮我查看了材料,因为我是农民工,给我快速办理了法律援助,指派了律师帮我处理。

  律师第一时间约见了我,详细询问了情况。他帮我到法院申请了伤残及三期鉴定,因我脚部固定钢板未取出难以鉴定,只能先暂时终止鉴定。2022年5月18日我二次手术结束后,鉴定才重新开始。2023年1月,我们收到了司法鉴定书,认定我为双十级伤残,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分别评定为180日、90日、90日。鉴定结果出来后,承办律师第一时间到法院立案,按时帮我出庭并据理力争。案经迎江区人民法院审理,采纳了承办律师的意见,最终判决被告赔偿我各项损失共计113983.24元。为时两年的法律援助案件终于圆满结束,我对案件结果十分满意,非常感谢法律援助律师两年间对我不懈的关心与帮助,才能够帮我争取到应有的赔偿。(潘某某口述 迎江区法律援助中心 何惟荃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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