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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江区

【基层话民生】劳务损害索赔难 法援倾心速维权

发布时间:2024-01-26  |  访问次数:

  我叫张某某,是一名农民工,2020年4月初经老乡介绍从老家到安庆市迎江区某工地作小工,主要在工地装卸土方。2022年8月16日,我在工地上推车时被溜车的手推车挤到墙角,导致腹部被挤伤,被工友送往安庆市立医院,后诊断为小肠断裂,住院26天。事故发生后,我向包工头和工程项目部主张赔偿,但对方均以各种理由推卸责任。同时因为我并没有与包工头或施工单位签订任何劳动合同,且施工单位并未为我购买工伤保险,导致申请工伤认定之路难上加难。

  2023年4月,我来到安庆市迎江区法律援助中心咨询是否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审查了我提交的资料,当场为我免予经济审查办理了法律援助,法律援助的律师很快联系了我,对我的情况认真进行了研究,告知我本案的重点与难点一是本案的办理方向是否为申请工伤?因我在事故发生时已经年满六十周岁,工程项目部也没有为我购买工伤保险。在这种情况下,申请工伤认定将可能面临漫长的诉讼过程,且获得工伤待遇中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的机会微乎其微。二是赔偿义务人是哪些?首先作为包工头承担侵权责任,应该是没有争议的,但为了保证后续赔偿款的执行和案件的顺利处理,律师认为应当将承包该工地的劳务公司和工程的承包方列为本案被告。承办律师在充分告知我诉讼风险及成本后,在获得我的同意情况下,决定为我提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诉讼。我的案子于2023年7月正式以包工头张某、某建筑劳务公司、工程总承包方作为被告向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迎江区人民法院受理本案后认为本案具备多元化解的条件,故引入诉前调解程序。最终本案的人民法院调解员的主持调解下,经过四轮的协商,终于达成调解协议。包工头张某向我赔偿各项损失七万元并现场履行。我对案件结果表示满意,对这个结果我很满意。多亏了法律援助和负责任的律师,帮助我争取到赔偿,不然我的维权之路一定非常艰难。法律援助作为民生实事从我们群众最需要的地方提供高质量的帮助,是真正为我们困难群众谋幸福办好事!(张某某口述 迎江区法律援助中心 何惟荃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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