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8日,新年上班第一天,怀宁县法援中心迎来了一位特殊的求助者,一名聋哑农民工在家属的陪伴下咨询如何追索劳动报酬,中心工作人员热情地接待了他们,并详细了解相关情况。
据了解,该农民工经人介绍在丁某某承包的高河镇某工地从事瓦工,双方约定每天180元,共计做工58.5天,合计10530元,经双方协商确认,最终约定由丁某某支付工资10000元。然而,后续丁某某仅支付了6000元,余款4000元出具欠条后一直未予支付。怀宁县法律援助中心当即启动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对其免予核查经济困难状况,并在批准其申请后于当天安排承办律师同步介入。考虑到受援人的特殊情况,承办律师组建了与受援人及其代理人的群聊,以便随时用文字分享跟进案件进展。
怀宁县法律援助中心将继续秉持为人民服务的初心宗旨,用心用情的服务好残疾人等重点人群,进一步发挥法律援助维护困难群体合法权益的职能作用。(汪梦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