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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江区

【基层话民生】法律援助见实效 宽严相济保人权

发布时间:2024-04-03  |  访问次数:

  郑某于2024年1月16日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故意伤害罪被提起公诉至迎江区人民法院。法院依法通知迎江区法律援助中心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指派安徽青合青(安庆)律师事务所马梦颖律师为其辩护。

  法援律师很快到看守所进行会见,就案件的具体情况和受援人交流了数小时,认真听取了受援人案件事实的陈述及对起诉书的意见。法援律师仔细查阅材料后,得知受援人并不知道退缴违法所得,马上联系上了被告家属,在开庭前积极退缴了其违法所得,并与被害人联系,积极赔偿,取得被害人谅解书,争取进一步减少被告人量刑。承办律师持续跟踪督促受援人家属退缴违法所得情况以及与受害人达成谅解的进度,在开庭的前一天,承办律师取得退缴违法所得电子回单与受害人出具的谅解书,并整理成证据提交法院。2024年1月30日下午本案在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法院公开进行开庭审理。受援人对指控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故意伤害两个罪名及事实并均不持异议,自愿认罪认罚,承办检察官对提交的证据当庭核验,当庭表示会适当调整量刑建议。案件择期宣判。

  庭后,承办律师多次与承办法官沟通了意见。2024年2月27日上午,案件在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法院公开进行开庭宣判,依法判处受援人郑某有期徒刑四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比原先的五年六个月量刑建议减少了一年二个月。得到了受援人及其家属的真诚感谢,同时该案的处理缓解了社会矛盾、节约了司法资源,体现了法律援助作为民生实事的社会价值和高质量的的公共法律服务质量!(迎江区法律援助中心 何惟荃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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