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金某某,2022年8月我入职安徽某劳务有限公司,在工地上从事刷平板上油作业。2022年9月,我在施工过程中,不慎从平板上坠落受伤,次日至医院诊治,经诊断为“左桡骨远端骨折”,前后住院21天。
10月份,我向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认定为工伤,随后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认定为劳动功能障碍程度九级,但我和劳务公司一直就工伤待遇没有达成一致,这让我迟迟无法获得赔偿。因为家庭经济困难,我打听到可以向迎江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法律援助中心当天就受理了我的申请并决定给我提供法律援助,指派青和青律所的李律师承办我的案子,我感觉事情有了着落。
李律师接到指派后,耐心了解了我的情况,并细心为我分析了案件情况,帮助我走劳动仲裁程序。但是仲裁院以我超过法定劳动年龄,作出不予受理通知。随后李律师又帮助我向迎江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过法院的诉前调解,劳务公司终于和我达成了让双方满意的调解协议,获得48000元的赔偿,另外工伤保险也支付给我11万余元,这个结果也让我很满意。这件事幸亏有法律援助和负责人的律师帮助我维权,不然获得赔偿的时间还要一拖再拖,能不能拿到这么多赔偿也成了未知数。法律援助这项国家政策真是为我们老百姓解决了很多烦心事,充分体现了法律援助是一项扶助贫弱、保障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社会公益事业。(迎江区法律援助中心 金某某口述 方旭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