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先生您好!我是大观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今天回访主要是想跟您确认一下,您上次申请法律援助的工伤赔偿款拿到了?”“拿到了,拿到了,非常感谢司法局对我的关心和帮助”。这段对话是大观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日常工作的一个缩影。
41岁的退役军人李先生,在本地一家公司任职期间不慎被氢氧化钠溶液灼伤面部,身体多处二度腐蚀,赔偿问题多次协商均无果,情绪非常低落。大观区法律援助中心得知此事后,当即开辟绿色通道受理案件,并指派了专职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援助。经中心和律师多次协商及仲裁等相关程序,双方最终达成协议,李先生获得公司赔偿及工伤保险赔付共计20余万元。
历年来,大观区法律援助中心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于民,秉承“应援尽援、应援优援”理念,努力为全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保障,切实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一是搭建平台,密织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在区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配备一名律师。在全区9个乡镇(街道)建立了“退役军人法律援助窗口”,彻底打通了服务军人军属、退役军人“最后一公里”,实现法律援助“就近办”,切实织牢军人军属、退役军人的维权网。近三年来大观区法律援助中心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提供法律援助13件,法律咨询40余人次,挽回经济损失100万余元。
二是凝聚合力,配强法律援助服务队伍。为推进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提高法律援助效能,组织律师集中学习《关于加强退役军人法律服务志愿工作的意见》,组建一批优秀的律师志愿服务队伍。加强与区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工作联动,从而有效整合资源,为军人军属及退役军人维护合法权益提供服务支持,形成推动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的工作合力。
三是强力宣传,营造学法用法浓厚氛围。加大对退役军人法律援助服务宣传力度,引导广大群众拥军、崇军、爱军,自觉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结合退役军人就业招聘推荐会、国家宪法日、法律法规进军营等活动,联合相关部门组织律师大力宣传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优待优惠政策,常态化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上门宣讲,切实让军人军属、退役军人知法、懂法、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