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聚焦绩效目标,坚持问题导向。汲取2017年度全市第三方绩效评价的经验和教训,根据2017年度考核中反馈的问题,逐项认真整改,同时,对照年度目标,严格按照度考核标准,认真制定了2018年度民生工程实施方案,层层分解任务,层层签订了目标责任状,逐级压实责任,将任务分解到人,责任落实到人。特别是加大了宣传力度,努力提高法律援助知晓率,印制了《法律援助温馨提示卡》3000张,由办案人员发放给受援人;确保省、市民生办将委托的民调中心通过电话(12340)进行的社情民意调查,取得较好的效果,编印了《法律援助服务手册》,将法律援助相关法律政策、工作程序、工作制度、工作职责、法律援助志愿律师名册汇编成册,发至村级联络员,使之从事和管理法律援助工作的相关人员有章可循,有据可查。
二是聚焦业务监管,提升办案质量。围绕办案、结案、经费使用和补贴发放指标,以信息化应用推进标准化办案,序时推进法援民生工程实施;加强业务培训,明确承办人员职能划分和办理时限,进一步优化收案、归档登记簿统计项目,强化统计数据分析;深化法律援助质量监管改革。从受援人满意度、法官认可度、案件胜诉率、挽损数额、法律文书质量、便民服务建设角度,加强监管,努力提高法律援助案件质量。
三是聚焦经费保障,建立动态机制。修订《潜山县法律援助经费管理办法》,调整法律援助经费的支出结构,调动办案人员的积极性。同时,健全法律援助经费管理制度,规范经费管理,确保法律援助经费合规使用。
四是聚焦值班律师工作,加大刑事法律援助力度。全年计划召开四次刑事法律援助联系会议,进一步加强与公检法机关的协作配合,畅通刑事法律援助申请渠道,改变刑事法律援助工作相对落后的局面。
五是聚焦基层基础,完善体系建设。按照“3+X”建设模式和《安徽省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形象识别系统规范》规定,全面落实实体平台建设任务。今年在16个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50个村(居)联系点,严格按照省厅规范要求,统一制做标牌标识,积极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规范化建设,达到标识统一、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运行顺畅、高效便民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