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朱*,今年快五十了。我家里两个女儿在上学,老公在外打零工,家里经济非常困顿。我从1996年开始在镇上养老院工作,工资不多,但随着在那里工作年头渐长,越来越舍不得离开那里,因为是老东家了,对那里也有了感情。
但是随着我渐渐快到退休年龄,有个问题逐渐凸显出来:从我上班以来,单位一直没有给我购买各类社会保险。这将使我退休后的生活没有着落。我曾尝试着去和单位里的人反映,但他们也没法解决这个问题。
很快,仲裁委员会便受理了,并在4月1号出了开庭通知:定于4月16日9点开庭。因我路途遥远,主任告诉我开庭时可以不必过来,他代我出庭。我听了后十分感动,之后便在家等待消息。4月16日如期开庭后,仲裁委在一个礼拜左右下发了仲裁裁决书,上面写着:单位自仲裁裁决书生效之日起7日内为我补缴1996年1月-2016年2月期间的养老保险。我拿到仲裁裁决书时,简直喜极而泣,多年悬在我内心的退休后如何养老的疙瘩终于圆满地化解了……拿到仲裁裁决后,我特地到法律援助中心向主任当面道谢,感谢他们为我辛苦奔波,为我的案件尽心尽力,也感谢政府的这项民生工程,让贫困的百姓也可以感受得到公平正义!(安庆市宜秀区罗岭镇花元村村民朱*口述,宜秀区法律援助中心张梦颖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