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当前位置:主页 > 工作动态 > 基层动态 > 潜山市 >

潜山市

潜山县法律援助中心强化案件质量管理

发布时间:2018-07-31  |  访问次数:

  潜山县法律援助中心始终把提高办案质量做为援助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来抓,通过采取“加强过程监管、实行专业化办案、引入社会监督”等一系列措施,加强管理,不断提高法律援助案件质量。

  一是强化事前监管。针对办案不规范问题,我们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制作模板,指引办案,把办理各类案件所需的各种文书制成模板,在办案程序、工作内容、文书格式加以规范。在指派案件时,按照“一案一模板”方式,将案件相关材料以及办理、卷宗归档要求交由承办人,明确案件办理要求,把好源头关,从而保证了法律援助人员规范办案。

  二是强化过程监管。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及时跟踪案件办理情况,采取质量评估、庭审旁听和受援人回访等措施,适时掌握办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解决,强化了案件办理阶段的质量管理。

  三是强化事后监管。法律援助案件办结后,坚持“四级”审查,确保规范立卷归档。一是实行“自审”。首先由承办人按《安徽省法律援助业务档案管理办法》对案卷进行自我审查,重点审查卷宗内容是否齐全,是否严格使用规定的文书格式,是否按照规定的顺序归档,从源头上确保案件的卷宗质量;二是实行“初审”。承办人员自审后,上交县法律援助中心初审,援助中心工作人员按照卷宗评查要求,认真查阅案卷材料,对材料不齐全、卷宗整理不规范的及时要求纠正,确保不缺项、不漏项;三是实行“复审”。案件经过初审后,由县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把关复审。重点审查案件整体的逻辑性、法院的采纳情况以及当事人的满意度进行审查;四是实行“会审”。案件经过三级审查后,最后交由县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管理小组进行会审,重点审查会见受援人及提供咨询情况、阅卷情况、证据运用情况、法律文书制作情况、庭审情况、告知与报告义务履行情况、法律效果、办案效率、服务态度和受援人评价等,并打分,最后由质量监督管理小组出具评定意见,提出工作建议。经过四级审查后,法律援助卷宗才能认定为合格,交由档案室封存,并作为补贴发放的依据。

  通过一系列措施,承办人员的质量意识有了很大提高,案件质量有了很大提升,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管理工作已逐步走上正轨。

版权所有Copyright © 2018 安庆市法律援助中心 版权所有    地址:安庆市菱湖北路30号    邮政编码:246001
电话:0556-12348    邮箱:aqflyzk@163.com    ICP::皖ICP备12016054号-4    技术支持:众和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