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雷金梅,今年51岁,家住潜山市源潭镇。我儿子不幸于2016年因病去世,当时儿媳妇已怀有身孕。同年儿媳妇生下孙子后就离家出走,至今杳无音信,雪上加霜的是我丈夫也于去年溺水身亡了,家里只剩下我和两岁多的孙子相依为命,因此被村里评为贫困户。家里仅有的存款都存在我丈夫存折上,由于丈夫已经去世,银行告知我们取钱需要办理公证手续。可我文化水平低,不知道该怎么办理公证手续。后来经人指点来到了潜山市法律援助中心,咨询办理公证相关事宜,这里的工作人员热心接待了我,在了解到我家的情况后,主动告知我可以申请法律援助,这样可以免去公证费用,为我们省下一笔钱。第二天我按照工作人员的指点准备好材料再次来到潜山市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当即受理了我的申请,并陪同我来到潜山市公证处办理了相关公证手续,我也顺利拿到了银行存款。
尽管生活对我有些不公,但是依然还是充满阳光的,感谢潜山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热情周到的服务,感谢国家制定了这样的惠民政策,让我们老百姓感受到了温暖和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