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强为被欠薪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工作,太湖县出台《太湖县被欠薪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工作制度》(以下简称《工作制度》)。
《工作制度》规定县司法行政机关对被欠薪农民工工资提供法律援助工作统一协调、分级负责、紧密配合、全力做好组织协调工作。要求各法律服务机构为被欠薪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工作,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为受援人提供符合标准的法律服务,依法维护受援人合法权益。
出台《工作制度》,是太湖县“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法律援助品牌建设的又一举措。太湖县坚持为农民工维权提供多渠道合理合法解决方式,引导农民工依法理性维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