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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话民生】法律援助 是我坚强的后盾

发布时间:2019-02-14  |  访问次数:

  我叫盛某某,家住安庆市大观区戏校南路,自2008年1月起通过劳务派遣来到用工单位工作,到如今在单位已经是一位十年工龄的老员工了,我对我的工作对我的单位都有着深厚的感情。

  自从来用工单位起,我一直兢兢业业。2016年年底单位将我调换了科室,从事的是窗口服务工作,用工单位的窗口对比其他单位的窗口工作业务量比较大,因此辞职率和调岗率都比较高。虽然如此,但我依然任劳任怨,踏踏实实,平时从未出现迟到早退现象,就连请假都很少,尽自己最大的努力提供最好的窗口服务。对比用工单位的其他窗口,在服务态度上,我的服务没有被外来群众投诉过,在工作操作中也没有出现过失误行为,在日常表现中既没有违规违纪停职写检查行为也没有被停职整顿行为,在工作作风上,我恪守本分,曾多次因上交捡到的遗失物而被领导表扬。我非常珍惜这份工作,也一直用心去把它做好,我热爱我的工作。

  在2018年4月份的时候,用工单位因体制改革,对部分员工进行转岗辞退处理。用工单位的上级单位出台了一个用工人员考核方案,并出台了相应的文件,文件里规定考试工作结束后,根据体能成绩、笔试成绩、日常表现三个方面,综合确定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考试等次,对考试考核不合格的不得转岗,清退回派遣公司。但我所在的下属单位并没有按照考核办法来,而是自主操作一套程序,让本单位的全体员工进行无记名的投票淘汰机制,甚至让对工作不了解的人员进行投票而实施淘汰行为。虽然这里面还有几十张废票,但我仍然觉得不公平。由于我刚调到新部门,窗口服务工作也很繁忙,人事关系并没那么熟,因此在此次无记名投票中支持我留下来的票数不多,我最终被定性为考核不通过,用工单位直接出具辞退函单方和我解除劳动合同。我找用工单位的人事部请求说法,可对方敷衍推诿。于是我便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工单位和派遣单位给予我经济补偿,但仲裁的结果我也并不满意。

  每每想到我在这个单位工作了十年,最终却被无故辞退,在外界也饱受非议,既没有得到相应的经济赔偿,这种辞退方式也会为自己下一份工作的寻找带来不便,为此茶饭不思,夜夜失眠,身体健康每况愈下。就在这时,我了解到了法律援助。于是我来到大观区法律援助中心,向中心律师咨询我的劳动纠纷问题,想申请诉讼阶段的法律援助。在这里工作人员的指引下,我到街道开取相关证明资料提交到区法律援助中心,最终区法援中心审批我的申请并为我指派了律师。

  这位律师既专业又热心,积极地和我沟通,帮我调取证据,不仅帮我主张申请经济补偿和未发放的工资,还帮我主张索要带薪年休假的工资报酬。最终法院判决让用工单位七日内支付我经济补偿金18459.96元、带薪年休假工资报酬1414.56元、补岗位工资415元,并返还我的押金500元。

  在我最困难无助的时候,法律援助给予了我无私的帮助,事情的圆满解决一扫我心中的阴霾,每况愈下的身体也慢慢康复,我也找到一份新的工作。我不太善言辞,于是春节前做了面锦旗送到区法援中心,感谢帮助我的年轻律师努力地为我争取权益,也感谢区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为我提供的优质服务,更感谢国家的这个好政策!(大观区司法局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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