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司法局:
为加强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大力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深入开展,市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在近期建立安庆市公共法律服务机构及人员通讯录和安庆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群(微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报送安庆市公共法律服务机构及人员通讯录事项。人员范围为各县(市、区)司法局分管领导、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科)长及工作人员,填写安庆市公共法律服务机构及人员通讯录(见附件1),在3月6日上午下班前报送至市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邮箱:aqflfwk@126.com。
二、关于加入安庆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群(微信)事项。进群人员为各县(市、区)司法局分管领导、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科)长及工作人员,请以上人员用手机微信扫一扫安庆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群(微信)二维码(见附件2)加入群,并及时修改自己的群名片为:单位+姓名,例如:宿松陈红。此群是纯工作交流群,禁发色情、反动等违法信息,违者责任自负。
附件:1.安庆市公共法律服务机构及人员通讯录
2.安庆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群(微信)二维码
安庆市司法局办公室
2020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