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月25日14时左右,家住潜山市某乡镇的五岁小娃方某怡同母亲一起乘坐父亲驾驶的摩托车由东向西沿沪聂线正常行驶。此时,董某杰驾驶一辆小型客车,沿沪聂线行驶至沪聂线598公里800米时,在越过禁止标线左转弯时,与方父发生碰撞,导致方某怡及其父母身体受伤、摩托车受损的交通事故。该事故经潜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董某杰负全部责任。
方某怡因事故致右肱骨外科颈开放性粉碎性骨折,遭受的经济损失一直未得到赔偿。因索赔未果,方某怡的法定代理人向潜山市司法局申请法律援助,潜山市法律援助中心热情接待了他们,在详细了解事情的经过后,立即为其办理了法律援助申请手续,同时指派安徽安潜律师事务所钟东升律师承办本案。
接受指派后,承办律师认真听取了当事人的陈述,查看了事故认定书、病历材料等,分析了案情,核对了本案的事实。承办律师认为方某怡为未成年人,有可能构成伤残,为维护其权益,当即为其代写了民事起诉状并提交了评估鉴定申请要求对方某怡的伤残等级等进行鉴定。法院依法委托司法鉴定所鉴定,鉴定期间承办律师协助其法定代理人至医疗机构对方某怡进行复查并建议司法鉴定机构对方某怡的伤情认真核查并进行专家分析,最终鉴定其构成九级伤残。
拿到鉴定意见后,承办律师及时制订赔偿清单并变更诉讼请求。在法庭主持和建议下,庭前调解达成协议,保险公司除之前垫付款6800多元外,另于2022年7月15日前一次性赔偿方某怡损失20多万元。该赔偿款现已赔偿到位。正是由于法律援助有力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利,方某怡的父母非常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