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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县

【基层话民生】扶弱助残解民忧

发布时间:2025-08-11  |  访问次数:

  我叫殷某某,二十年前我到县某某馆购票后进入馆内游泳,在游泳场里不慎受伤,经治疗无效后高位截瘫,伤情被鉴定为一级伤残,当时法院判决判了我20年的残疾赔偿金和护理费。现在20年过去了,我依然没有劳动能力,仅靠低保难以保障基本的生活需求,想就继续主张护理费、辅助器费以及残疾赔偿金等再次起诉,但又无力聘请律师,于是来到县里的法律援中心寻求帮助。

  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很热心地接待了我,帮助我办理了法律援助的相关手续,并于当天给我指派了承办律师。第二天,承办律师联系了我,当面向我了解了情况,承办律师很有耐心,工作也很细致。他跟我讲解了这个案子请求赔偿的法律依据,按照法律规定还我可以要求该馆赔偿有关费用五至十年。因为事情过去很多年,我已经找不到当时一审、二审的判决书了,代理律师便及时帮我去原来一、二审代理人所在的律师事务所调取了档案,同时承办律师还根据我的情况为我代书了诉讼费免交申请书,减轻了我的诉讼顾虑。准备好诉讼材料后,承办律师依法向法院起诉。太湖县法院受理后,指定了鉴定所进行鉴定,确认我需要完全护理依赖。县法院在2025年3月17日开庭审理该案,庭后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该馆共需向我支付26万余元。

  幸好有法律援助这项政策,不然像我这样行动不便,文化程度不高,又没有固定收入的人维权真的是难上加难。感谢政府给我们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支持,感谢县法律援助中心和承办律师的辛勤付出。(殷某某口述  太湖县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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