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傍晚,暮色渐浓,潜山市法律援助中心即将结束当日工作,一通求助电话突然响起。电话那头,视力重度残疾的周某焦急说明情况:他正乘坐高铁赶来,预计傍晚五点多抵达潜山站,希望当日就能获得法律援助,且需连夜返程。了解情况后,潜山市法律援助中心当即决定开通残疾人维权绿色通道,安排工作人员等候周某来访,用“延时服务”回应特殊需求。
华灯初上,周某在家属陪同下,跨越300多公里从湖北省某市抵达潜山市法律援助中心。经详细询问得知,周某此前通过网络购买一批货物,因退货退款事宜与商家产生纠纷,协商无果后欲通过法律途径维权。他曾向当地法律援助中心求助,却因当地政策限制未能获得案件受理,辗转之下才来到商家所在地潜山寻求帮助。
工作人员立即对周某提交的材料进行细致审查,依据2025年7月1日起施行的《安徽省法律援助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确认周某作为无固定收入的重度残疾人,符合经济困难条件且经相关认定,其维权申请不受法律援助事项范围限制,依法可予以受理。
为不耽误周某连夜返程,法援中心工作人员加班加点,当场为周某拟定法律援助申请,高效完成案件受理流程,并第一时间指派经验丰富的法援律师专案跟进。接手案件后,援助律师迅速投入工作,耐心梳理案件细节、厘清纠纷脉络,与周某及家属充分沟通维权思路。
直至深夜九点多,案件核心事宜全部梳理完毕,双方顺利签订特别授权委托书,律师明确后续将通过线上方式与周某保持沟通、推进维权工作。“太感谢你们了,特意耽误下班时间帮我处理,解决了我的大难题!”周某再三致谢。那一晚,潜山市法律援助中心办公室的灯光,不仅照亮了深夜的走廊,更点亮了周某心中的希望之光。
下一步,潜山市法律援助中心将持续创新服务模式,深化便民利民举措,不断提升法律援助服务效能,以法治力量传递温情,用贴心服务筑牢民生保障防线,切实增强群众的法治获得感与满意度,让法律援助真正成为守护群众合法权益的“暖心工程”。